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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结婚前一定要弄明白的一件事儿!

  李女士没有料到婚后的生活竟然一地鸡毛,她回想当初与丈夫恋爱时你侬我侬,如今却闹到离婚的地步,心里好不难过。

  三年前,李女士初识王先生时,被他帅气的外表迷住了。王先生明明可以靠脸吃饭,还那么努力上进,一下子吸引了李女士。

  李女士不顾家人反对,非要嫁给正在创业的王先生。李女士的父母就这么一个女儿,怕她嫁过去后吃苦,准备了20万元压箱钱作为嫁妆,另外陪嫁了一辆价值约30万元的车。

  俩人婚后不久,王先生做生意急需一笔钱周转,便开口问李女士要这20万元。李女士觉得父母给的压箱钱,不能轻易动用,王先生认为这是他们的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可以动用,为此双方起了争执,要离婚分割嫁妆。

  问题来了,嫁妆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任战敏律师分析,从时间节点来说,判断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可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一项的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对于在结婚登记前女方娘家所给的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给的而且女方父母并未明确表示该嫁妆仅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一般来说会被认定为该嫁妆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四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外,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在结婚登记之后所得的嫁妆,除非女方父母明确该嫁妆仅是赠与女方之外,该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还要结合实际情况,再做认定。

  随着物价的上涨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女方的陪送嫁妆和男方的订亲彩礼越来越贵重,但现行法律对“嫁妆”却没有明确定义和规定,一旦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闹离婚容易产生争议。

  任战敏律师建议夫妻双方就“嫁妆”归属及时明确约定,最好能列个明细清单共同确认。你对此事有何看法?在下方留言吧~
 

撰稿:陈书文
类型:原  创
编辑:侯学飞
审稿:张主编
法务:刘东晓